发布日期:2024-08-17 15:40 点击次数:167
7月14日,云南昆明,观众在展厅内参观。当日,“翰墨牵两岸·云台一家人”李志铭(台湾)书画作品收藏展在云南省美术馆开展。本次展览是云台两地艺术生态的一次集中展示,分重彩画、油画、中国画三大板块,展示在滇台商、昆明台协会创会会长李志铭30余年来收藏的105幅两岸名家书画作品。中新社记者李嘉娴摄
对退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和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要同步跟进,要严防上市公司“一退了之”,更应该有让大股东与企业共存亡之策。如果说退市新规的威力正在逐步显现,那么,针对的应该是那些无良的大股东,而不应该是普通投资者。
■韩忠益
7月17日,广汇汽车开盘即跌停,股价仅为0.78元/股,这已经是广汇汽车连续第20个交易日收盘低于1元/股。按照上交所的交易规则,如果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将被终止上市交易。这一规则也被称为“面值退市”。7月16日,广汇汽车的股价也发生跌停。所以,就算接下来天天涨停,其股价也无法回到1元之上,事实上已经提前锁定退市。曾经达到近千亿市值的广汇汽车,当日收盘时市值仅为65亿元。
面对市场上斥责广汇汽车是不是恶意退市,公司的回答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较大,主要是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和多重超预期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伴随着激烈的竞争,各大主机厂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打响了贯穿全年的价格战,导致汽车销售价格普遍下降,虽然短期内刺激了销量增长,但也对汽车市场的秩序和业内相关企业的利润造成了一定冲击。尤其是处于汽车产业链末端的汽车经销商,被迫承受巨大的经营压力。总之,退市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公司已经尽力了,全是市场的错。
笔者曾经写了一篇与当年认购证股票之一的“界龙实业”退市的相关文章,很多老股民看了后惊讶不已,但也有人表示,这家公司名字没有更换前,就不怎么关注了,原因是公司的主业根本看不到希望,走到退市这一步也算是顺理成章的事。
的确,新“国九条”出台后,一方面,监管层对A股市场中的绩差股和问题股的出清节奏加快了;另一方面,由于退市赔偿机制迟迟没有建立,使得投资者持股信心大减,股指也是节节败退。到底应该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还是以“界龙实业”(现为*ST易连)为例。上市30年,界龙实业到底为市场提供了什么价值?除了偶尔有一波投机的炒作行情,投资者在这样的公司身上根本不可能找到耐心资本成长的依据。
来看看近些年大股东们在二级市场做过的糟心事吧。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回函,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贷款余额6.66亿元。
鸿博股份大股东“一家七口套现20亿离场”的消息,刷爆舆论场,可是回头想一想,一家主业为印刷的企业本质上跟姿色平平的界龙实业有什么区别?只是该股玩题材比界龙实业更高明,市场热什么就装什么,比如高科技热时,装人工智能;网售彩票热时,装首张牌照概念。一家印刷彩票热敏纸的企业,跟网售彩票搭啥界?从逻辑上讲,若网售彩票真的放开,对热敏纸印刷企业绝对是利空,可是人家硬是将利空当成利多来讲了。其实,鸿博股份这些年讲故事成瘾,背后的真正动机是大股东属于家族持股。在2008年IPO前夕,以尤玉仙和尤丽娟为代表的尤氏家族七口人持股高达60%至70%,这么高的持股比例,他们当然要制造机会逢高兑现,而他们所从事的主业没有想象空间,不讲大家爱听的,根本出不来。
还有ST亿利。6月5日,上交所对ST亿利及其时任董事长王瑞丰、时任总经理侯菁慧、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艳梅发出通报批评的决定。根据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ST亿利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公司原先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3645万元至528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1242万元至-9601万元。然而,在后续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预计净利润更正为-59567 万元至-48737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2835万元至-62005万元。最终年报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54182.0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7450.10万元。而且,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账上原来的39亿元的存款,突然变成了难以收回的贷款,11万户投资者瞬间被砸在退市的泥淖里。
在谈到A股偏强的融资市场角色时,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帮助企业上市融资是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确实,从逻辑上讲,IPO发行数量越多,市场融资需求越旺盛,企业资本开支越多,社会融资规模越大,经济就越活跃,股市就越好。IPO既可以提供给有竞争力的企业以低成本的发展资金,上马更多有盈利前景的项目,带动社会就业,也可以让VC和PE资金及时退出,继续扶持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但问题是,不少上市企业的初心并不是真的为了做强做大,而是为了把企业卖掉。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欺诈上市的有之,恶意上市的有之(不知道这个用词准不准确),造假上市的有之,过度包装上市的有之,腐败上市的有之。然而,作为防范策略之一的处罚手段又是如此的薄弱,让居心不良者觉得有空子可钻——只要违法事实不被认定,手拿退市股的投资者就不应该获得赔偿。只要退市不赔偿,将来一旦减持完毕,坐等退市的大股东会越来越多。
笔者认为,新“国九条”及其配套制度相继发布后,促进市场有效识别和出清绩差风险公司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投资者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加速清退绩差风险公司,推动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同时,对退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和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也要同步跟进,要严防上市公司“一退了之”,更应该有让大股东与企业共存亡之策。如果说退市新规的威力正在逐步显现,那么,针对的应该是那些无良的大股东,而不应该是普通投资者,让普通投资者蒙受损失不应该是政策出发的原点。我们一直说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怎么保护?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胜过一万条口号。
投资者是股市之根深圳股市配资,根没了,市场还会存在吗?